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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片要求

更新时间:2024-04-28 03:43:07

1)身份证照片要求

  1、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2、头像大小及位置:为确保相片质量和人相的尺寸、角度、姿态、色彩等的统一,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所用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6mm。

2)身份证掉了怎么找回

  1、居民身份证不具备定位系统,因此丢失的身份证一般难以找回的,对于公民身份证丢失,是建议及时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办理挂失以及重新申请办理的。

  2、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4、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5、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6、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3)身份证第三第四位数表示什么

  1、身份证号码的第三四位代表的是你所在的地级市、盟、自治州代码。

  2、居民身份证号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身份证号码前六位: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镇、区)的行政区划代码。1-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3-4位地级市、盟、自治州代码;5-6位县、县级市、区代码。

  3、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4)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丢失证件莫惊慌。小编提醒大家,丢失身份证后不要惊慌,仔细回忆确定是否真的丢失,如何确实丢失,请先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做好身份证挂失。

  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带着个人的户口本到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按照要求照相,以及办理二代身份证(手续费40元)。急需临时身份证的,及时告知民警,民警会给你开证明信办理。

  携带证明信到县级户籍科办理。携带证明到县户籍科办理,手续费10元。

  第二天下午领取。第二天下午可以到县户籍科领取临时身份证,有期限为3个月。

  交回临时身份证,一般身份证办理时间为2个月,两个月后拿到身份证后,临时身份证要交还给户籍科。

5)军人身份证怎么办理?户口问题、异地入伍优待金怎么解决发放?

  军人办证需所在部队政治部或干部科审核受理,受理过程中所需材料,请咨询您所在部队具体经办单位。部队受理后生成军人身份证制证数据包。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和上传数据包到省厅制证中心制证。军人个人不需要向公安部门提供任何资料。现行户籍政策规定,公民参军服役后必须注销户口,因此军人不应保留地方上的户口,同时军人因工作调动到其他部队继续服役的也不需要到地方公安部门处理户口问题,军人身份证也不需要注销。需要办理新的军人身份证时,直接向现在所在部队申请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和《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也就是说依规定,每个入伍的公民都应该注销户口,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而以实际操作的情况看,在部分地区户口是否注销并不影响军属待遇的享受,也不影响你结婚、子女落户及上学等问题,有时候不注销还有一些便利,可以多一些选择。但随着各项法规制度的健全,各项要求也会进一步严格,目前来看,不注销没有多大影响!但以后要求必须要注销时,按规定注销即可!

  这个问题,其实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章移交和接收中就有了明确的规定: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因户口冻结和拆迁安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会导致一定的差异,我所能查询到的比较明确的地方规定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号:济政发【2011】42号。该意见:第五条规定:被安置人是现役士兵的,安置住房面积加算给其直系亲属,本人退伍返乡后不再另行安置住房;无直系亲属的,暂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本人退伍返乡后,由代管人将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第八条规定: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领取结婚登记证但户口尚未迁入本村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凭户口迁入手续,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安置;未领取结婚登记证而以结婚为由将户口迁入被征收土地范围的,不予补偿安置;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后,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不予补偿安置。参考此意见,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一般可认为户口冻结之日,户口冻结后,一般不影响因结婚、生育等原因的户口迁入情况,但会影响到补偿安置。也就是说,即使户口冻结了,但不影响因结婚、生育等原因的户口迁入情况,但不能享受补偿安置待遇。其它省市的也都会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如有遇到相似问题的战友,可以去当地政府官网查询相关政策!

  异地入伍,简单的说就是想当兵但自身条件不允许,所以部分人就选择找关系,异地占用他人名额来部队。初衷是好的,但过程却是违规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这是因为,应征青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军,优待金是在各地下达征兵任务时定下来的,并列入当地乡财政预算。在统筹安排征兵任务时,要考虑当地入伍的义务兵不属当地的兵役指标,对其家属,当地群众也就没有义务负担优待金。但异地入伍的义务家属,仍可享受军人家属的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