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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纪念日手抄报原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8:25:25

1.雷锋纪念日手抄报原文

  1、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钟,细雨霏霏,雷锋和他的助手乔安山驾车从工地回到驻地。他们把车开进连队车场后,发现车身上溅了许多泥水,便不顾长途行车的疲劳,立即让乔安山发动车到空地去洗车。经过营房前一段比较窄的过道,为安全起见,雷锋站在过道边上,扬着手臂指挥小乔倒车转弯;“向左,向左……倒!倒!”汽车突然左后轮滑进了路边水沟,车身猛一摇晃,骤然碰倒了一根平常晒衣服被子用的方木杆子,雷锋不幸被倒下来的方林杆子砸在头部,当场扑倒在地,昏过去……

  2、战友们立即用担架把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各级首长立即赶到了医院,同时以最快速度把沈阳的医疗专家接到雷锋床前。由于颅骨损伤,导致脑机能障碍,雷锋这个劳动人民的好儿子,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年仅22岁,就这样和我们永别了!

  3、八月十七日,在抚顺市望花区政府礼堂召开隆重的追悼会。近十万人护送雷锋的灵柩向烈士陵园走去。

  4、一九六三年一月,国防部命名雷锋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共青团追任雷锋为全国少先队优秀辅导员,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相继发出关于学习雷锋的通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相继发表社论,评论和介绍雷锋事迹的文章。一九六三年三月五日,首都各大报纸发表了毛主席的光辉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5、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2.十一国庆节手抄报内容

  1、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即开国盛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2、最早提出国庆日的,是时任政协委员、民进首席代表马叙伦先生。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林伯渠委员也发言附议,要求讨论决定。当天会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3、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4、这就是把“10月1日”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即“国庆日”的来历。从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为了中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

3.小学生宪法手抄报简单范文

  1、宪法的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2、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